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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
示范院校、骨干院校的师资培训项目原则上要紧紧围绕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反映教学改革的最新进展,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具有先进性;各教师培训项目,课程安排不得少于30学时,各培训项目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收费标准。

2011-03-14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