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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 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纪检监察监督,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一)院级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春旭
副组长:黄俊斌
成 员:丁世勋 马跃新 王 龙(装备) 邓 波 吕 刚 刘晓平 肖凡平 陈 新 周 达赵 斌 凌石德 黄爱东 舒一飞 熊 宇 (按姓氏笔画排序)
职责:
1、执行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政策与规定。
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规模编制并报送本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编制本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4、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组织本学院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履行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职责。
8、支持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录取方面的相关工作。
(二)系部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各系均须成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系主任为组长,系书记为副组长,全体辅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职责:
1、负责本系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确保新生报到率。
2、负责接收新生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解答新生疑问,电话通知新生及核实录取通知书的送达情况。
(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1、招生就业办负责网上录取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各省份网上录取时间进行录取;阶段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将新生相关信息发送到各部门;负责与省厅的协调沟通;负责录取通知书的印制及审核;协助学生处夹寄《新生报到须知》及相关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材料;协助财务处夹寄《新生缴费须知》及新生银行卡。
2、财务处负责拟定《新生缴费须知》及办理新生银行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招生就业办以方便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3、学生工作处负责拟定《新生报到须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招生就业办以方便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4、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并问责。
5、总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要做好招生录取期间的水、电供应,保障网络系统畅通安全,保证录取现场周边的秩序良好。
二、 招生录取工作
1、录取方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招生集中录取阶段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现场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
2、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3、录取依据:以我院公布的2017年招生章程为依据,按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计划,分批次、分科类进行录取。
4、录取结果公布:(1)邮寄录取通知书;(2)电话形式通知考生;(3)在我院招生网上提供录取信息查询。
三、严格工作纪律和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协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就业办公室及各有关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选派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教育,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3、招生就业办及各系要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及时更新和发布本部门网站内容,确保招生录取信息的准确与权威。
4、招生录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等各项规定与纪律,对泄密及其他违反公正、公平原则、营私舞弊等违纪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5、严格执行“十严禁”、“六不准”、“30个不得”的招生禁令,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